2016年11月8日 星期二

移工的生活故事~2016年中秋節

土地公廟前搭寮施工
承受離鄉背井的驅力與欲望是什麼?
遊學? 追求專業技術、工作歷練?
在外打拼多年,儲錢回家做點小生意或置業?
年輕女孩不想太早步進婚姻,選擇離家擺脫家庭壓力?

每個人的成長,是一個生命移動的過程。
從農村到城市地區,從未開發國家到已發展國家尋找工作機會。
為了生存或改善生活,已成為全球化自由社會的現象。

今年中秋節,彈性補班連休四天,卻受到二個颱風影響。
連假前,強颱莫蘭蒂的威力,重創南臺灣。
馬勒卡颱風,接著由宜蘭外海北上!
9月18日,桃園天氣還好,幾個泰國來的年輕人,延續假日休閒活動:
種菜、養雞、野餐 …… 過著簡樸的自然生活。
德士凸輪公司一廠
「姐妹淘戲劇交流」現場演出側記
臺灣的 南洋姐妹劇團 成員,是來自東南亞各個國家到臺灣生活工作的女性。
木蘭文藝隊 和 九野樂團 的成員,是來自中國各個省份到北京生活工作的女性。
在這樣的一個移民女性的視框裡,我們看到了移民女性所面臨的困惑。
木蘭花開 2016-11-08
《姐妹淘戲劇交流》是由『眾志勞作群』所策劃的民眾戲劇活動。我們邀請台灣的南洋姐妹劇團帶著《看見我們》劇目遠赴北京,與北京木蘭文藝隊的戲劇《我是女人》進行交流。2016年10月28日與29日,分別在北京的城邊村東沙各庄與市中心的蓬蒿劇場各進行兩場演出,30日則於中國人民大學舉行《民眾・劇場・社會-民眾戲劇論壇》。其中,《我是女人》的演出,即是由『眾志勞作群』在歷經半年籌劃後,由關晨引、李哲宇與木蘭的姐妹們以共同創作的形式完成,許孟祥、黃顯淨與黃隆秀於期間進行影像記錄。這裡收錄的兩篇文章,即是木蘭文藝隊對這次交流活動的文字記錄。
10月29日下午,木蘭文藝隊和九野樂團,及來自臺灣的南洋姐妹劇團(三個移民女性文藝團體 ),在木蘭社區活動中心,另外10月30日在蓬蒿劇場分別進行了兩場演出。臺灣的南洋姐妹劇團成員,是來自東南亞各個國家到臺灣生活工作的女性。木蘭文藝隊和九野樂團的成員,是來自中國各個省份到北京生活工作的女性。在這樣的一個移民女性的視框裡,我們看到了移民女性所面臨的困惑。演出是成功的、同時是沉重的,那一聲聲我們是誰?我們從哪裡來?我們到哪裡去?的話語直擊我們的內心。無論你是否移民,但一個人的成長其實是一個遷移的過程,只是距離遠近差異,更何況現在的全球化時代。
演出中我們看到,無論是臺北還是北京,這些城市需要我們的勞動卻不能接納我們。而我們需要在城市獲得生存,但生存卻是如此艱難 …… 我 們一直默默無聞的貢獻自己的點滴力量,我們也要呐喊出我們的心聲:我們是勞動者,我們也有尊嚴!我們面對我們的困難,我們以我們的力量呼籲社會的關注,我們用自己的腳印實現人生價值的追求。這是移民女性的舞臺,演出結束後,現場有一個與觀眾的交流,交流是真摯的,就像演員們的演出一樣。本真出演,每一個人的投入都感動了自己,也感動了現場的觀眾,心中的漣漪層層擴散,看到的是也許就是觀眾自己。我們一起來聽聽,演出獲得圓滿成功之後,木蘭文藝隊演出成員都說了什麼 ……
《文章一》
我很高興,我很幸運,我是幸運的女神。我在木蘭嘗試了好多的第一次,從來沒有跳過舞,我第一次在木蘭跳了舞,還有唱歌,我特別喜歡唱歌,在平谷表演了唱歌,還有一起排話劇。在這裡認識了眾多的姐妹,和大家在一起,有歡笑也有孩子的吵鬧,但是大家都很專注,也很互相幫助互相扶持。所以這段時間雖然很辛苦,但是還是很開心。幸運的是我們今天成功的演出了,姐妹們都很自信,演出了自己的故事,很真實,表達出了自己的感情,覺得姐妹們棒棒,木蘭棒棒,我愛木蘭。
我覺得演得特別好,感情特別真摯。排練呢,覺得大家就非常的,特別的有熱情。能夠這麼投入,看到家屬也特別支持。木蘭就像一個大家庭,特別和睦,各個小家庭呢,各個夫妻間都能相互理解,希望大家參加木蘭的文藝隊能夠獲得更多的快樂。感觸特別深,姐妹們演的都是自己的生活,我沒有想到今天會演的這麼好,也沒有想到自己會不緊張。希望這種活動以後多多,我們多多參與,貢獻自己的力量,收穫多多。苗苗和苗媽媽的對話,把我們都感動了,真的很感動,感覺我們很入戲。
《文章二》
我們演的很好很好,從剛開始的不熟悉,到現在越來越正規,越來越投入,姐妹們相處的特別融洽,像個大家庭一樣。排練的時候很辛苦,現在演出完了很幸福。感謝木蘭給我們這個平臺,讓我們有上舞臺的多多機會,希望以後有更多更多這樣的機會。謝木蘭,感謝老師導演,從什麼也不會,從沒有劇本,不會演,找不到感覺,到能上臺演出,我們的演出非常圓滿,把我們自己都感動了,我們可以再好一點。
趙志勇老師也有話說:我覺得演得特別好,感情特別真摯。排練呢,覺得大家就非常的,特別的有熱情。能夠這麼投入,看到家屬也特別支持。木蘭就像一個大家庭,特別和睦,各個小家庭呢,各個夫妻間都能相互理解,希望大家參加木蘭的文藝隊能夠獲得更多的快樂。最後我們要特別感謝關晨引、李哲宇導演,趙志勇老師,九野樂團主唱段玉,南洋姐妹姐妹劇團,木蘭文藝隊的家屬和其他未演出成員。
因為一場成功的演出需要各個方面無私的支援,比如,幫助看管孩子們,幫助給大家做飯,幫助製作道具,還有許多後勤工作 …… 從排練到演出整個過程約三個月時間,在社區裡到處都體現出木蘭所宣導女性價值團結互助、獨立平等、尊重勞動、爭取發展。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2016年11月08日
養雞
印尼代表處開辦伊斯蘭婚禮,移工海外見證愛情
記者 黃慧瑜

為了追尋更好的生活,外籍移工遠渡重洋來到台灣工作,辛勤工作存錢圓夢,其中有些人很幸運地在台灣找到同鄉伴侶,共同分享喜怒哀樂,分擔憂愁。印尼駐台辦事處今(30)日特別舉辦集團婚禮,為七對印尼籍新人舉辦印尼的傳統婚禮,讓新人們在台灣也能夠辦理伊斯蘭婚禮及結婚認證。在過去,印尼移工必須返回印尼辦理結婚登記,才能取得合法婚姻證書,因此無法在異鄉正式結為夫妻;雖然印尼籍移工可於全台各地清真寺完婚,但如果沒有獲得印尼宗教部認證,2人婚姻關係就不被印尼政府承認,在台期間懷孕生子,母親即面臨遣返的命運。

繼去年為五對佳偶完婚,印尼駐台辦事處今年二度舉辦集團婚禮,而今年共有七對印尼籍新人參加,在親友與官員見證下,伊斯蘭教長老為新人吟頌可蘭經祈福,接著新人正式填表登記成為夫妻,並取得印尼政府所核發鑲有照片的正式結婚證書,在異鄉正式結為連理,一同面對未來生活的悲喜。集團婚禮上與會見證的印尼親友團盛裝打扮赴宴,手持花束,色彩繽紛相當喜氣,現場照相機閃光燈此起彼落,幫新人記錄著這美好的一刻。

搭寮施工前空地
Bagus 一個好英雄
◎ 蕭函青/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成員

我來台灣的第一天,仲介就立刻帶我去一個茶園,在南投的 zu-shan。日復一日噴農藥、灑肥料、種茶葉。早上八點開始工作到下午四點半休息,五點又被帶去做茶的工廠,把綠綠的茶葉弄得乾乾的,一個小時以後把茶葉放進冷凍庫,後來又把茶葉放到一個機器裡面,讓它們轉動,不要黏在一起。最後在把茶葉秤重裝起來。每天要到晚上十一、十二點才能休息。來台灣第一個月,老闆娘只拿給我新台幣1300元。第二個月開始,每個月拿到6000元。老闆娘是一個五十幾歲的阿姨,經常罵我。
有一次,實在太疲累了,白天從茶園回來以後,晚上不想再去工廠工作,躲在房間裡面不出來。結果,老闆的女兒的老公,就在房間外面敲門,一直敲,敲很大力,口氣很兇,大喊:「你給我出來工作。」出來以後,這個男人就罵我:「gan-ni-nia」。後來聽說這句話是在罵人,但是不知道是甚麼意思。很害怕繼續被罵,只好繼續在晚上去工作。工作了九個月,只有休息兩天,是台灣的過年那時候。很想離開這工作,因為早上已經工作太累了,晚上又被叫去工作,又不給錢。所以不想再去。
朋友說有一個臉書社團,上去留言,他們教我寫陳情書。後來南投勞工局就去查,就從那裏被帶走。但是第一個安置的地方,又沒收了我的護照和證件,不願意歸還,後來他們教我怎麼搭車到桃園,我就來到了這裡,終於可以換工作。那段時間,很多朋友們都叫我逃跑,說:「你薪水那麼低,跑掉算了」但是雖然工作得很痛苦,但是也不願意逃跑,因為以後還想來台灣工作,不想用這個方式。如果沒逃的話,走在街上比較有安全感,不會怕警察,看到警察就像看到魔鬼一樣。
但是心情很不好,為什麼工作不給我錢,好像在做漁工一樣。我很氣之前的老闆,白天工作已經很累了,晚上還要做到很晚,但也沒給我加班費,想到還是覺得不公平。但還是很喜歡台灣人,他們都很好,雖然一開始比較不會跟我講話,但每次我主動跟台灣人聊天,他們也會開始問我很多事情,我對台灣人好,台灣人也會對我好。
我交朋友希望可以彼此真誠相待,互相幫助。在 shelter 的日子很開心,認識很多朋友,過得自由,但開心和難過混在一起,有時候想到小孩就很難過,因為我好幾個月沒有寄錢給小孩。我家有五個兄弟姊妹,排行老三。爸爸是伊斯蘭教的 Imam,工作是在教堂裡面主持儀式。但是,在台灣比較沒有地方可以拜拜,我有趁開齋節的時候,去台北車站旁邊的空地,往西方拜拜。
以前在馬來西亞種橄欖的時候,認識了我老婆。她跟前夫有一個孩子,但是我當自己孩子愛他。結婚以後,一直是住在老婆娘家,實在很想蓋一個自己的房子,後來我們的小孩剛出生,我就決定再去馬來西亞賺錢,但是薪水很低,實在不夠用,在馬來西亞賺到的錢只夠自己吃飯而已,無法存錢。小孩兩歲的時候,我老婆也決定去香港做看護。我也遠遠離開家,跑去蘇門答臘、加里曼丹工作。聽朋友說,台灣可以賺到很多錢。結果來到台灣以後,雖然認真工作,但每個月只拿到六千元,跟在馬來西亞一樣。
本來我手上有一個刺青,是一個 Keris 寶劍的刺青,我很喜歡這個刺青。仲介說,要來台灣工作必須把刺青拿掉,為了要來台灣只好忍痛放棄。所以我找到了一家便宜的店,他們弄壞了這個刺青,還留下非常巨大的疤痕,傷口有時還會發癢,到現在還很後悔。上次聽說有一個菲律賓人要開刀,SPA的人就做了一些東西去賣,我也去幫忙叫賣。因為想幫你們分攤,那時候做的水果很多,一直沒有賣完,希望可以趕快賣光。你們已經幫忙我很多,但我甚麼也沒有,只能用這個方式幫忙你們。
來台灣之前,跟親戚借了一筆錢,換新工作之後的願望,就是要趕快還清這筆錢,也可以寄錢給小孩。老婆在香港工作存了一點錢,印尼的房子已經在蓋了,希望自己也可以趕緊開始賺錢,一起分攤。已經四年沒有見到老婆,實在太久沒見面了。老婆在香港的聘期只剩一年,但我還剩兩年。所以接下來,我選了一個遞補的工作,可以縮短聘期,雖然很想賺錢,但更想見到她。
《後紀》英雄,29歲,中爪哇人,老家在 Cilacap。是一個很勤快的人,常常主動幫忙打掃收拾,也不會計較。他個性隨和,朋友很多,大家都很喜歡他。他還來參加我的中文課走秀。想跟他說,我很開心可以認識他,他跟其他人都很不一樣,我幫過的人很多,但是他最樂意回饋我們,也常常主動幫忙我。希望他可以存到錢蓋房子,跟老婆和小孩開開心心,如果我回印尼,你也可以來我們家玩。

【移工人物誌】Bagus 一個好英雄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2016年01月10日

桃園龜山茶專一街,土地公廟入口

反對越南政府層層剝削,越南移工遞陳情書抗議
◎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

12月9日國際人權日的前一天,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及台灣移工聯盟與越南移工集結在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門前,抗議越南政府在今年8月22日所頒布的 95/ 20113/ ND-CP 號命令,將對逃跑外勞返國後處以高額的罰金,勞團指出,越南政府非但從未對越南勞工任提供任何協助,反而持續對越南勞工收取高額仲介費、押金,如今加上逃跑外勞返國罰錢的規定,更是對在台外勞重重一擊。

反對越南政府層層剝削,越南移工遞陳情書抗議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2013年12月10日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 2016年11月02日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 2016年10月18日
自由時報電子報 ~ 2016年09月09日
土地公廟
外勞三年期滿免出國,11月5日起生效
撰稿編輯:楊文君

總統今天(3日)公布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2條條文,取消外籍勞工三年出國1日規定,勞動部指出,此規定將於11月5日生效,也就是說,外籍勞工聘僱許可期間於11月5日屆滿者,由雇主向勞動部申請續聘並經許可後,就可以不用出國,繼續留在台灣工作。立法院10月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刪除外籍勞工聘僱三年後應出國1日才能再入國規定,總統府3日發布總統令。勞動部指出,此規定將於11月5日生效,也就是說,外籍勞工聘僱許可期間於11月5日屆滿者,由雇主向勞動部申請續聘並經許可後,就可以不用出國,繼續留在台灣工作。

不過,勞動部提醒,於11月4日聘僱許可期間屆滿的外籍勞工,仍應在聘僱許可期間屆滿日前出國,以免違反規定而受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說:『(原音)這個規定將於11月5日生效,所以在11月5日屆滿的外籍勞工,就可以不用出國,繼續留在台灣受同一雇主聘僱;但是在11月4日以前屆滿的外籍勞工朋友,依照法規還是要出國的。』
勞動部也表示,就業服務法修正公布生效後,外國人可利用既有的假期例如特別休假,在聘僱許可期內向雇主請假返國,雇主依法不能拒絕外國人請假返國,如有拒絕請假返國情事,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查證屬實,要求雇主限期改善而不改善時,將可依就業服務法處以罰責。
中央廣播電臺  2016年11月03日
搭寮施工
外勞成為奴工,陳秀蓮:剝削制度讓弱弱相殘
成允華、施維長

「這法案攸關六十萬外籍工人跟他的雇主,消息傳來,法案通過,所有外勞幾乎是抱頭痛哭的 ……」。10月2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取消原【就業服務法】第52條中,「移工每三年需出國一次」的規定。移工叫好、仲介跳腳,這項規定是如何影響台灣的外籍移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成員陳秀蓮從2007年開始在TIWA當志工,關注移工議題至今,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他來作客,與主持人管中祥一同討論修法帶來的改變以及移工在台的處境。
《修正案三讀通過,對移工帶來什麼改變?》
陳秀蓮說明,【就業服務法】第52條原本規定外籍勞工,「三年約滿,必需強制離境一天」,這代表的是,外籍移工在台工作每滿3年,須離境後再進到台灣,無論是否更換雇主,外籍勞工都必須再付一次仲介費。他補充,一位外籍勞工進來台灣一次,平均仲介費為8至15萬台幣,「大部分移工來台,一年至一年半的時間都在還這筆仲介費!」
修正案通過後,外籍勞工進來台灣後,只要在期限內「與原雇主續約」或「找到新雇主」,不用再出境一日。外籍勞工在台累積工作年限為12年,陳秀蓮指出,在12年的契約中,過去外籍勞工可能要被剝四次皮,現在只須被剝一次,便可在台好好工作,對他們來說是非常實質的利益保障。
《三年出國一日,當時立法目的已不存在》
台灣將外籍勞工分為兩種,「藍領」(又稱外籍勞工)與「白領」(又稱外國專業人員),「三年出國一日」這項規定原本是為了避免藍領移工歸化成台灣人。陳秀蓮解釋,因為《國籍法】最早規定,外國人如果「連續五年在台灣每年居留183天」則可申請歸化為台灣人,但【國籍法】修改後,明文規定藍領勞工居留在台灣的時間,不納入計算,也就是一個外籍工人在台灣一百年,也不可能因此歸化為台灣人。陳秀蓮說,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從2009年開始與勞動部溝通,他們認為,既然【國籍法】已修改,就沒有必要維持「三年出國一日」這項規定。
《推動修法之路,仲介質疑聲浪大》
有仲介提出,「外勞在台三年沒有休假,你們還不讓他們出國一日去休假?」陳秀蓮認為番話似是而非,他提到,如果仲介們在意外勞的休假權與勞動條件,那為何不讓他們在台灣的三年就有休假。有人也質疑,「台灣有60萬外勞,這多麼可怕!」陳秀蓮反駁,這六十萬名外勞會在台灣,根本原因為「台灣有需求」,有雇主需要,他們才有辦法來。
陳秀蓮認為,仲介大力反對修法的關鍵在於 — 「擋人財路」,他估計,取消「三年出國一日」這項規定後,仲介業會失去每三年入帳600億的收入。「但他們不敢直接說是為了自己利益而反對修法,所以他們開始提出國家安全、愛滋病的人會留在台灣、外勞會在台灣懷孕生小孩等恐嚇與操作族群對立的理由。」陳秀蓮一直不解,「他們怎麼可以一邊收他們的錢,一邊歧視這些人?」
《社會歧視難消除,人的權益有分順序?》
陳秀蓮認為,推動法令修改過程中面對的最大困難是「社會歧視」,他們花了很多時間去回應仲介提出的似是而非或根本錯誤的訊息。「並不是我貼了一張紙說我歧視你,這才是歧視;歧視其實是整個社會氛圍的問題。」除了分化本外勞,陳秀蓮提到,有時仲介會煽動弱勢的雇主,如身障、重殘等,曾經有身障雇主跳出來反對修法,但他其實不知道修法內容,然而他提起自己作為身心障礙者,社福體系的不足使他相當辛苦。
陳秀蓮形容,這好像進入某種優先順序:「我們應該先去照顧台灣人、台灣弱勢家庭,再來談外籍勞工權益?」他認為,這種「誰先誰後、要先照顧誰、先犧牲誰」的順序問題,該去思考我們要如何面對,是否有辦法慢慢將問題導向一個比較好的發展?還是我們都要剝削一群更弱勢的人,讓我們自己過得好一點?
《仲介只能私人做?政府應考慮國對國直聘》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從2003年開始提出「廢除私人仲介,國對國直接聘僱」這項訴求,陳秀蓮解釋,讓政府做仲介,讓資方訊息與勞工訊息在一個平台上,雙方提出需求,由政府媒合,而無須再透過私人仲介。但是勞動部2007年提出的「直接聘僱」計畫遭仲介反對,他們提出「國家不該與民爭利」。陳秀蓮點出現今實務上的問題,因為外籍勞工的配額掌握在雇主手上,所以,理應身為中間者的仲介,為了雇主的配額,往往都是站在雇主的立場去處理問題,造成「錢從勞工來,但仲介永遠站在雇主的利益來思考」這種畸形狀況。
陳秀蓮提出 ,取消「三年出國一日」只是取消某種仲介對勞工的剝削,但最重要的是「廢除私人仲介」,若由國家作為中間人,對工人與雇主的管理會進入比較正規的系統。管中祥表示,如果國家短時間內無法做到國對國直接聘僱、取代仲介,那政府能先做什麼?陳秀蓮說,其實【就業服務法】沒有明訂外籍勞工來台工作一定要找仲介,但是因為引進流程複雜、手續龐雜,一般民眾無法辦理,他建議,政府可以簡化手續,也應提供另一個平台,讓要聘用外籍工人的雇主多一個選擇。
《修訂就服法52條,移工能擺脫奴工待遇嗎?》
《就業服務法】52條修法取消「三年出國一日」,外籍勞工權益向前一大步,但台灣的移工制度還有哪些需要改進?陳秀蓮指出,「我們都叫台灣的移工制度為奴工制度。」他舉例,【就業服務法】53條,規定外籍勞工不得轉換雇主或工作,外籍勞工必須撐過3年聘僱期,才能續約或找新工作。
陳秀蓮認為「不得轉換雇主」的規定十分荒謬,「以自由市場的邏輯,為什麼雇主有權利把外勞解約,外勞卻沒有權利跟雇主解約?」他提到,雇主跟仲介有極大的自由,但是外勞沒有,未來他們會強烈的主打,修改【就業服務法】53條。陳秀蓮也提出,現行制度設定許多條件,要外籍勞工們花時間去證明自己是一名好工人,才能留下來,而為什麼不在一開始,讓他們能自由轉換雇主、讓家護工也有相關勞動條件保障,「要讓制度不要那麼奴工,才有辦法真正把好的工人留下來。」
陳秀蓮主張,「談勞動條件時,重點在於我們如何把不同身分工人的勞動條件拉到同一水平。」如果外勞一直在奴工制度底下,本勞的勞工權益也不會變好。他直言,把雇主聘用外勞的成本拉高,才有辦法保障台灣本國的勞動條件。現行制度中,若雇主決定遣返外勞,那麼在外勞未遣返的情況下,雇主無法聘用新工人;若雇主將外勞轉出,他就會面臨到配額問題,代表雇主沒有申請資格,須重新申請,而雇主會面臨3~4個月的空窗期,陳秀蓮也提出,不應該去卡雇主的配額,應讓雇主及外勞可自由轉換;另外,他也提出,不應取消「聘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之社會福利身分,以避免弱弱相殘。
《通報逃跑機制不良,反成惡整外勞手段》
一名菲籍移工因發生職災,在民間團體協助下向雇主提出告訴。但開庭的前一晚(10月18日),卻在公司宿舍遭警方逮捕,才知被雇主通報為逃跑外勞。陳秀蓮談起此案,他認為【 就業服務法】第56條修法,讓雇主得以書面通知勞工局、移民署、警察局,相關機構無需實質調查確認移工是否真的逃跑,即能立即辦理逃跑註記,這造就了雇主浮濫通報外勞逃跑,在現行法規底下,讓雇主「想整你就整你」、「你去 7—11 我沒看到你,我就說你逃跑」,成為雇主用來惡整工人最好的法條。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2016年10月22日
搭寮施工~烤肉中
還我血汗錢! 超收仲介費,越南移工北上陳情
◎ 黃怡菁/公庫特約記者

越南政府2014年規定移工赴台仲介費用,從4500美元調降至4000美元,約台幣13萬500元,然而越南移工控訴,剝削問題依然嚴重,實際上仲介費用仍高達5000~7000美元不等,折合台幣16萬3千~22萬8千元。越南移工來台勞動前兩年,幾乎等於做白工,第三年才開始存到積蓄。越南官員8日來台考察,約70名越籍移工,12日北上與官員會面,盼官方落實規定,替移工討回被超收的血汗錢。
「我們被超收到6000多美元(仲介費),那如果來台灣上班沒有加班的話,三年回去,還沒辦法還完全部。」越南移工阮文龍,在台灣成衣廠工作一年半,仲介費高達6300美元,折合台幣已經超過20萬元。還沒抵台前,就得先向當地銀行借貸一筆沉重的仲介費,是越南移工的普遍處境,另一移工阮文男,同樣在紡織業工作,仲介費5300美元,心裡明白規定不合理,但阮文男說:「能來台灣就很好了。」為了養家,仍硬著頭皮和銀行借貸踏上異鄉,「但如果比較倒楣,工作(最後)沒有的話,兩年也還不完。」
阮文男口中比較倒楣的人,就在移工集結的現場,待在角落靜默不語,但移工們帶著記者來到黎文俊面前,熱切疾呼「訪問他!訪問他!」黎文俊來台灣兩年多,在台中從事風扇製造。半年前,左手靠近手掌之處,差點慘遭機具截斷,雖然手掌接縫回來,卻毫無知覺。工殤後再也沒能繼續上班,6800美元的高額仲介費用,該怎麼還清?黎文俊沒有答案,移工們說,「等一下要和我們官員問說可不可以幫他討回多的仲介費。」
越南勞工透過fb社團相約12日周六上午十點集結台北車站,這場陳抗沒有大聲公、沒有新聞稿、沒有口號,集合時間更長達兩小時,以等待台中、台南、高雄來自更遠城市的工人們。第三度前往駐台北越南辦事處陳情的移工代表謝金鶯,前一晚大夜班,工作到白天,沒有闔眼,立即從台中搭車北上,趕到現場見夥伴們自製布條「熱烈歡迎越南政府監察組來台灣」「反對仲介公司超過法律規定之定額來收出口勞動費」都蓄勢待發已準備好了,謝金鶯欣慰中帶著好氣又好笑的語氣,告訴記者「如果是你們台灣人生氣都來不及了!還寫什麼歡迎!」
但其實大夥兒都知道,布條的背後,是一張張渴望改變的面容。謝金鶯說,許多移工都和台灣人語言不通,遇到困難常常不知道該怎麼求救,前兩次陳情都是找越南駐台官員,但討回的仲介費300美元到1500美元不等,還是被仲介超收,這次難得越南監察組出動考察,希望透過面對面說明,喚起當局重視。「泰國、印尼、菲律賓的仲介費都2000多美元,台越仲介不止超收一倍,還是好幾倍。」移工阮文龍不止訴求該國政府,別再放任違規仲介,也應當參考他國仲介費用標準。阮文龍手裡的陳情書亦提及,上回的陳情信函三四個月前就遞交給越南辦事處了,至今依然沒有消息,「希望官員告訴我們,陳情書還缺了哪些內容?」「許多勞工在台工作意外死亡?可以怎麼處理?」
周末假期台北車站人潮喧鬧,70多位越南移工,列隊兩排步入捷運站,往松江南京站出發,長長人龍看列隊前方的紫色雨傘在哪,就跟著往哪走。同樣背負超出規定的高額仲介費來台,隊伍中段20歲出頭年輕女孩們則是第一次參與陳情。如同來台自由行的各國少女,女孩們輪番拿出手機自拍留念,待前方「大哥哥們」重新整隊,再收笑容,拉上口罩,繼續跟上隊伍步伐。出了捷運站,在寬敞的松江路上,少女這次不是自拍,而是把鏡頭對準台北天空。
然而,並非所有移工都能如願與官員會面表達心聲。駐台北越南辦事處一一審查移工身份,確認不是學生或媒體,方可進入會場,過程禁止攜帶手機等攝影器材拍攝,並限定50位名額與會,現場近三分之一移工,都被越南官員拒於門外。桃園北上的看護移工武氏娥,積極爭取,依然不得入內。武氏娥表示,自己有很多話想和官員求助,除了仲介費,還有超時工作等諸多問題都想反映給政府。但越南官員態度強硬,包含武氏娥在內20多位移工僅能待在玻璃門外,等候會談結果。
會議過程約兩小時,一位陪入進場的越籍人士現場聆聽不到半鐘頭,不滿越南官方態度消極,憤而離席。「都是官僚的回答!」他指出,現場移工姊妹們反映工作遭剝削之細節,官員未能提供具體解決之道或承諾,僅以「你寫陳情書了嗎?」「回去趕快再寫(陳情書)」等官僚式問答面對在台越南勞工。有移工無奈告訴官員,已遞過七次陳情函,皆石沉大海,官員接著要求在場移工,直接拿出仲介費超收證明,讓移工措手不及。
至於無法抽身前來會議的各地越南移工,委託同鄉們轉交陳情書達四十多份,不諳中文的他們,一筆一劃刻出台灣仲介公司的中文名稱、地址,再由越文書寫遭遇,最後附上手印以示身分。由於會議結束前,駐台北越南辦事處不願敞開大門,在外等候的同伴只能透過門縫把陳情書遞給場內移工,再遞交給官員。帶著期盼而來,帶著失落而去,移工代表謝金鶯表示對這樣的結果不滿意,「講到最後好像都是我們的問題」,越南監察組官員僅表示會把意見帶回,移工們看不到政府對於仲介費超收問題,有任何實質處分。
其實,前陣子謝金鶯得知官員將抵台考察,一度提出「邀請官員來看看我們工作情況」的請求,但官員不願公布來台考察行程,也拒絕謝金鸞的邀請。會議解散後,越南駐台官員快步離開辦公室大樓,記者向前追問會談結果,官員不願回應,快步離去,最後卻指向移工,要記者去問「他們」。
謝金鶯來台工作的契約期限只剩半年,問她還會不會再繼續努力帶領「弟弟妹妹」爭取被超收的血汗錢?她說自己也不知道是否還有機會,但如果官員願意聽,她就「還會再來講,講到什麼時候可以有用。」原本也期待官方替自己討回超額仲介費的黎文俊,則始終待在玻璃門外,一句話也沒說,默默地又跟著隊伍步行至捷運站,此時的天空已經漸漸昏黃。

還我血汗錢! 超收仲介費,越南移工北上陳情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2016年03月13日
搭寮施工~烤肉中
外配離婚想留台,須具備這些條件
游仁汶/採訪整理

■ 不具名讀者問:

我小阿姨是越南人,她在前幾年嫁給台灣人,並且生有一個女兒。最近他們夫妻在談離婚,女兒的監護權沒有意外的話會判給小阿姨,小阿姨想要在台繼續工作,請問她的居留權是否會因為女兒的監護權直接生效?還是要到哪裡申請?另外,小阿姨在越南還有兩個念國中的兒子,是否可以搬來台灣居留呢?
■ 律師古鎮華答: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第4項規定,外國人在居留期間,居留原因消失者,廢止其居留許可,並註銷其外僑居留證。「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准予繼續居留:
▶ 二、外國人為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其本人遭受配偶身體或精神虐待,經法院核發保護令。
▶ 三、外國人於離婚後取得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監護權。
▶ 四、因遭受家庭暴力經法院判決離婚,且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
依照讀者所敘述,越南籍的小阿姨在台居留期間,將因為離婚導致居留原因消失,原則上會被入出國及移民署廢止居留許可,並註銷外僑居留證。不過若是小阿姨在離婚後取得在台灣未成年親生子女的監護權,則依法可繼續在台居留,並應在取得監護權後,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繼續居留。此外,小阿姨前任婚姻在越南所生的兩名就讀國中兒子,也可依照「外籍人士20歲以下未成年子女申請依親居留簽證手續」並檢附相關文件,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依親來台居留,但她兒子只能在台居留至年滿20歲。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 2016年10月06日
搭寮完工~烤肉中
血汗漁工嚴損台灣形象
◎ 李武忠 /農經學者

國內媒體報導監察院針對去年發生印尼籍漁工疑遭虐致死案調查報告指出,漁業署對仲介毫無監督把關,漠視外籍漁工勞動權利,因而對農委會、漁業署提出糾正。漁撈屬3K產業(骯髒、辛苦、危險),國人上船工作意願低,缺工嚴重,政府雖祭出重賞(獎勵金新臺幣1百萬元,最多3年可請領3百萬元)鼓勵學有專精的畢業生投入漁業,但因缺乏配套效果有限,自民國89年至今只輔導43名畢業生至遠洋漁船服務,加以僱用外籍漁工薪資較低,政府管理鬆散,使得船東大量僱用人數高達2萬多人,目前外籍漁工人已經成為台灣漁業基層勞動的主力,一旦外國漁工輸出政策改變,台灣漁船將面臨無法出海捕漁的窘境。
然而台灣對待外籍漁工並不友善,有關外籍漁工遭到不合理對待包括:工作及生活環境相當惡劣、工時長、膳宿條件差(卻要扣5千元費用)、漁工薪資被剝削(有外籍漁工每月支領的薪資僅有美金50元)、施以不當管教、海上喋血等這些事情由來已久,對此外籍漁工及相關社運團體曾多次上街向勞動部、漁業署等政府機構陳情,卻始終得不到積極回應,令人憂心台灣是否會繼美聯社系列報導來自奴工的海鮮,引發國際關注,讓歐盟對泰國漁業高舉黃牌後,成為國際媒體下一個血汗海鮮或血汗漁工的報導對象,不僅將加大台灣企圖脫離歐盟黃牌危機的難度,也嚴重影響到國際社會對台灣的負面觀感。
雖然監察院對政府機關提出糾正沒有多大的約束力,且政府機關早練就一身應付功力可輕鬆過關;只是隨著國際漁業環境轉變以及對人權重視所可能帶來的風險,英政府最好還是審慎以對,尤其台灣想加入 TPP 對於非法捕魚、虐待外籍漁工、不當漁業補貼等都必須要遵守國際規範,別因輕忽而付出慘痛代價。為有效解決外籍漁工問題,除了可以參考日本政府將修法規定外國研習生的工資待遇不得低於日本人做法外,行政院應仿照先前處理歐盟對台灣遠洋漁業高舉黃牌危機模式,成立跨部會工作小組包含:漁業署、外交部、海巡署、勞動部及移民署等,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包括合理薪資、改善工作環境、納入台灣勞動法規體制保險、建立申訴管道、強化遠洋觀察員制度、建立仲介公司管理機制等),確實落實外籍漁工基本權益保障。
然而僱用外籍廉價勞動力,雖然有助企業維持競爭力,卻有危險性 ,尤其外籍漁工留台有時間限制且流通性大,對台灣的漁業經營、漁撈人員、漁撈技術的提升傳承及人力資本累積毫無助益,就長遠來看並不利於台灣漁業技術升級以及永續發展。台灣灣政府還是應該未雨綢繆,重新檢視當前的漁業政策,調整漁業結構,從省人力技術設備研發、船員福利薪資調整、作業環境的改善、基層人力培訓等多管齊下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血汗漁工嚴損台灣形象
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2016年10月09日
搭寮完工~烤肉中
移工的生命故事:生存、生活與反抗
◎ 王慧儀(實踐移工組織的行動者)
◎ 劉嘉美(記錄基層的文字苦力)

沒有人會質疑,今天我們正身處於深被全球化影響的時代,不管是求學、就業、旅遊、婚姻、定居,已不局限於原生的家鄉和國家。隨著交通、科技與資訊的日趨發達,跨越國界已越見普遍。這種便利所帶來的好處與方便,使得主流社會在歌頌全球化之時,卻忽視了全球化同時帶來連串的破壞與危機:環境的破壞、貧富懸殊的加劇、在地文化的喪失,以及對個人而言,就是傳統意義上“家”的喪失。隨著資本的擴張和跨國游走,勞工遷移成為了資本主義發展史上的必然現象。從農村到城市地區、從第三世界國家到已發展國家尋找工作機會,已成為了勞動者為了生存,沒有選擇的選擇。
要承受離鄉背井,進入陌生、甚或充滿排他敵意的他方,其背後的驅力與欲望,同時包括了追求現代化和實現個人自主的元素。勞動者期望在出國打工的歷程上,改變他原有的階級位置和社經地位,好擺脫原來的命運。在這些勞工群體中,不乏這樣的故事:在外國打拼多年,為的是儲錢回國做點小生意或置業,又或年輕女工不想太早步進婚姻,而選擇離家擺脫家庭壓力。在這個意義上,出國的勞動者不管是基層低技術工人,還是具學歷技術的工作者,其背後都存在著相近的推動力,促使他們或無奈或半自願地離開母國,尋找機會。對於基層低技術的勞動者,他們處於全球生產鍊的末端,那是最缺乏議價能力的位置。
◆ 出走為了更好的生活
Vi和其他的移工一樣出生在農民家庭,在緬甸曼德勒(Mandalay)的農村種植花生,經常需要付出昂貴的成本才能進行種植,大部分盈利都是中盤商吸收,有時碰到花生收成欠佳或市場價格崩盤就會血本無歸。農村極少工作機會,薪水也非常低,農村苦力的日薪只有馬幣四零吉,一家過著窮苦的生活。Vi家裡的田地年年欠收,加上村內的牛頭(註1) 慫恿之下,把心一狠抵押了土地,借了馬幣四千令吉還了仲介費,來到大馬霹靂州一家小型椰漿工廠工作。
來自印尼的Jo也面對相同的命運;原本在農村耕作,靠養鴨子,賣鴨蛋或一些農作物過活,可是面對養殖鴨子的飼料越來越昂貴,無法負荷種植的費用和養活家庭,只好離開到海外工作。他在泗水的家鄉有許多人都到海外,例如臺灣、香港、馬來西亞打工,而馬來西亞是眾多國家之中費用最便宜,能夠用最簡易的手續快速抵達。馬來西亞引進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越南、尼泊爾、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勞工,多數都是透過仲介代理公司或職業訓練中心的引介到海外工作。以印尼為例,該國的海外勞工39條例(UUNo39/2004)執行 Satu Jalur Pintu(單一管道)政策,所有海外移工必須強制經過仲介或職業訓練中心才能出國工作,同時必須承擔各種仲介費,有些則須靠每個月的薪資來支付出國的貸款,換取短期的工作契約。
外籍勞工必須支付的遷移費用,包括:機票、介紹費、健康檢查、簽證等各種費用,有的強制購買或透過海外國民卡(Oversea ID Card)來支付保險。許多勞工因此而被迫欠下貸款,必須透過每月領到的薪水來償還債務,造成移民工呈現被迫勞動的狀態。另外,一些外籍勞工領著旅遊簽證前來打工,尤其是鄰近國家的勞工,例如柬埔寨、泰國以及印尼。Jo賣掉所有的鴨子也不夠錢支付仲介費,但為了養活家人,只好鋌而走險用旅遊簽證來馬,以免去仲介代理公司或職業訓練中心昂貴的費用,也無須等待漫長的時間。
◆ 移工貢獻長久被低估
當我們在衡量外籍勞工對本地的貢獻時,常有一種說法,就是移工的收入所得一般只能獲得法定最低工資,甚至是更低的標準,實際上以這樣的薪資不太能聘請到本地工人,但是,即使如此,若是對比移工母國的薪資水準而言,在馬來西亞的薪金已足夠應付移工在母國的支出,並以此來論證,移工和本地工人的同工不同酬是合理的。
可是,這樣的分析建基於將“生產”與“再生產”分離,那就是移工在馬來西亞工作,但消費卻發生在母國。然而,值得探討的是,這樣的假設是否合理?在柔佛巴魯的工人宿舍中,我們與工友們談起他的消費習慣,每月薪水約900令吉,扣除每月近百元的宿舍租金和水電費後,可支配的收入並不多。一位工友分享說他每月的生活費,包括食宿基本開支約花600至700令吉,他笑說手頭很緊時,只能少打電話回家,電話費也是他們不可或缺的開支之一。所幸的是,他的仲介費用已還清,不然,生活就更困迫了。
2014年我國實行最低薪資,而外籍勞工的薪資也隨著政策而調漲,似乎也能夠和本地勞工一樣賺取同等的薪資,可是外籍勞工卻必須承擔兩國的經濟壓力。這天,Vi到市鎮買智慧型手機,這是他在大馬工作將近8年後,第一次有剩餘的錢換手機。Vi認為雖然大馬的薪水提高,但是物價卻也逐年升漲,包括母國緬甸的物價,賺到的薪水有時也不夠花費,母國的家庭依然過著借貸度日的生活。每當賺到錢,Vi就把錢寄回家讓家人買肥料、工具或田地,繼續種植。遇到市場價格好就能夠還清債務;遇到價格不好時又必須欠債。即使每個月寄錢回家,但是母國家庭的經濟依然非常不穩定,更不用說存錢買機票回家。
在柔佛新沙威硬碟工廠公司(JCY)(註2) 工作的孟加拉工人表示,自從實行900令吉的最低薪資後,卻面對變相扣薪的問題。該公司提供的夜班津貼也從原本的四令吉減少至二令吉,每年的人頭稅、以及各種費用,包括住宿費、交通費、水電費,以及在當地基本生活物價提高等,都被轉嫁到工人身上,但他們每個月卻只領取微薄的薪水。移工在馬不只是生產者,同時也是消費者。他們工資中大部分的消費基本上都在本國發生,甚至支撐起一個以移工為消費物件的基層經濟體。
在發展主義的驅使下,城市以地產帶動經濟,發展專案、新型樓宇與大型商場的建造,導致地價和租金的快步上升。小商戶和攤販首當其衝,大商場建成後,本地消費確實減少了,有小店老闆直言,“沒有外勞來買東西,根本就做不下去。”傳統沖印店老闆也說,如今人人都用數碼相機,家裡也有印表機了,現在大部分的生意額都是來自移工的生意。當地各種雜貨店、通訊店、茶餐室的主要顧客都是外籍勞工,大街小巷、公車站、夜市集都可以看到他們的蹤影。一些店面改裝成緬甸小吃店或茶室,三不五時就可以看見緬甸勞工喝茶、聊天或觀賞緬甸節目。
◆ 求生存承擔生活風險
護照,除了是“自由”的象徵,實質上也代表了本身的議價空間,代表他們能夠自由選擇雇主和工作地點,不受契約約束。移工圈子稱這類的工人為“Free Column”,但是必須支付高達3千令吉的仲介費或代理費用以取得工作準證;另外一類則是無證勞動,印尼勞工稱為 “Kosong”。無證件代表必須承擔各種風險,包括;沒有任何法律保障薪資和福利、沒有醫療照顧,而且必須面臨被員警逮捕的風險。Jo笑言,一切只能靠運氣。印尼籍勞工相比起其他國籍勞工,多了語言的優勢,也較容易找到工作。Jo原本是在彭亨州武吉丁宜(Bukit Tinggi)的建築工地工作,但是頻頻遇到員警逮捕行動,無法安心工作。最後,在同鄉的介紹下來到了霹靂州漁村。由於地區偏遠市鎮、風險較低,即便薪水較低但是卻能享受寧靜的生活。
坊間稱無證或無護照返鄉為“後門”(pintu belakang),也就是坐船越洋到印尼棉蘭(Medan)上岸;而“前門”(pintu depan)則是經過領事館。Jo在馬工作將近5年,非常想念家中的父母和家鄉,所以希望明年能夠回到印尼。當筆者詢問是否會覺得害怕?Jo笑說,沒有辦法,這是唯一的一條路。Jo對合法管道回國的方式或程式一無所知,也沒有護照,但為了回家而只好冒險。
來自緬甸孟族的Zaw Zaw在霹靂漁村擔任漁工,來馬一年多。他失去了原有的護照後,從孟族難民辦事處申請聯合國難民身份認定以及大馬居留權。他和大部分緬甸難民一樣沒有工作準證,也經常面對員警的騷擾和逮捕。下霹靂漁民協會主席紀日海認為,如果難民沒有合法的工作權,將會面對生存問題,間接帶來治安的隱憂。每當遇到員警逮捕行動時,同鄉或當地居民就會幫忙通風報信,大家趕快逃到港邊的沼澤地。Jo坦言,雖然鄉下比起城市風險較低,但是每年還是會碰上大逮捕行動,也有同鄉遭到逮捕。除此之外,在逃跑過程當中,如不小心也會遭遇意外受傷或生命受到威脅。8月中旬,當地一名緬甸籍難民身份的漁工為了躲避員警而跳海,最後不幸身亡。
◆ 社會成本誰承擔?
一位元在本國電子工廠工作的孟加拉籍工人Mohamad,他自2007年來馬工作,至今已七年,在這段時間裡,他只回家一次,那已是兩年前的事了。家庭長期被分離,數年才可見面一次,這是許多移工的寫照。Mohamad說,無法參加長女的婚禮是他最大的遺撼,他那時曾向主管申請假期回鄉,可是不被批准,結果錯過了女兒的婚禮。“她現在已有小孩了,我已是外公了!”Mohamad滿足地笑道。
除了大的社會結構,其實每個移工牽扯出是一個個他/她個人,以及他們家庭的生命故事。工作地基本是不會提供任何社會福利、醫療、養老的保障,更莫說是家庭長期分隔所做成的負面影響,如夫妻關係、子女教養等問題。這種種的再生產成本基本上是由移工和他的家庭一力承擔,這些都是沒有被計算、不被看見的社會成本。Vi與本地女孩相戀,也育有一對雙胞胎,但是礙於法令的限制不得與外籍人士或本地人結婚,而無法獲得“合法”父親的身分。即便他們過著家庭生活,但是孩子在法律上仍屬單親家庭。最後可能因工作年限到期或雇主不再續約,而必須面臨親生骨肉分離的情況。
◆ 本地缺工人?
經過時代變遷,霹靂州半港漁港從漁村轉變成一個小型工業區,主要以捕魚和加工業作為當地經濟主脈,而外籍勞動者是當地主要勞動力和外來人口。當地人遷離了漁村,把原本的房子轉租給外籍勞工,租金也比租給當地人來得高。紀日海見證了當地從1980年代初從事漁工的印尼、泰國勞工,到現在的緬甸、柬埔寨、泰國勞工近二十多年的變化。由於當地加工食品業以及漁業的發展需要大量廉價勞動力,而引進越南、尼泊爾、緬甸、孟加拉、印尼勞工,就占了當地80%的勞動力,並以緬甸勞工占大多數。這批勞動力還包括緬甸難民,無證勞工,以及領旅遊簽證來馬非法打工的柬埔寨、泰國、印尼勞工。
當地用旅遊簽證打工的柬埔寨、泰緬籍勞工,在海上20日左右,之後又回到母國再重新申請旅遊簽證進入大馬;他們成為頻密往返兩地的勞工,一天薪資60令吉至80令吉。當地年輕一代不願選擇捕魚或工廠的工作,而遷移到都市或轉入服務業,因此出海捕魚或粗重的工作就沒有人做。原本當地女性擔任的砍魚頭工作,也逐漸由外籍女工來取代。一些修理、裝修或裝電線的零工,也變成外籍勞工兼職工作的機會。小型批發商阿喜(匿名)認為,這種苦力工作,本地人不願意做,也做不來。
由於不符合政府聘雇外籍勞工的條件,阿喜只好聘請無證勞工,對他來說聘請無證外籍勞工相對方便,不但免去各種處理文件的成本,遇到不合適工作的工人也能夠隨時替換。當筆者詢及,如果工人生病是否提供照顧時,他若有所思了一會兒說,“外勞是不會生病的”。這背後反映的是,外籍勞工佔據我國勞動市場的重要地位,但卻長久被視為去人性化、最具彈性化(註3) ,且沒有保障的底層勞工。即使他們無處不在,但總是被視而不見。直至上月柔佛硬碟工廠連續發生罷工事件,社會才驚覺移工的怒火已發展成集體的反抗。在罷工行動中,他們動員了場內的基層工人,提出清晰的要求,不再像過去般,只能選擇逃跑或無奈接受的被動反抗。這次他們擺脫了多重制肘,公開地對抗不合理的勞動體制。他們以痛苦、疲憊、思想、夢想、反抗,交織成一幅馬來西亞移工的生命畫卷。

移工的生命故事:生存、生活與反抗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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