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0日 星期二

紅塵~迷障1072輯

爭吵的時候你覺得受傷,都是因為感覺被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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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男提告求金援,母自身難保獲免除扶養義務
◎ 孫友廉/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全盲且罹患血癌及憂鬱症,長年無法工作、生活,向新北地院提出給付扶養費訴訟,要求年已62歲的母親扶養他,母親辯稱跟兒子已30多年沒往來,新北地院也發現黃母自2014年起便無所得,名下也無財產,還要照顧另名患有唐氏症的身心障礙小孩,因此裁定黃母免除扶養兒子的義務;仍可抗告。黃男未婚也無子女,他提告表示由於家族遺傳,23歲就被診斷出罹患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且於2013年間病變導致左眼完全失明,右眼視力僅剩0.03,幾近全盲,2014年又罹患血癌,因而導致他嚴重憂鬱。
黃男表示他在精神科、血液腫瘤科、眼科、內必泌科、家醫科以及一般門診之間奔波,且每兩個月就須施打眼藥,每次得付6千元,還要不斷抽血檢驗,醫療費用昂貴,而他卻無法工作,生活早已陷入困境,才希望母親撫養他。但黃母表示,她和黃父離婚30多年,早與兒子無往來,如今她已62歲,且名下無財產,還要扶養一名患有唐氏症的小孩,僅依靠每月8千多元殘障補助及四處借錢才能過活,希望法院免除扶養義務。
法官雖考量《民法》「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在黃男未婚也未養育子女,母親確實是黃男第一順位扶養義務人,又黃男眼睛幾近全盲,也罹患憂鬱而無法工作、生活,但母親名下也無財產,自2014年起接連3年無所得,現也須照顧一名患有「唐氏症」小孩,可見母親若再扶養兒子,反會造成自己無法維持生活,因此裁定免除她的扶養義務。

癌男提告求金援,母自身難保獲免除扶養義務
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2018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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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啞父餓三天,不知相依兒暴斃
◎ 李卉婷/屏東報導

屏東縣恆春鎮鵝鑾里55歲洪姓男子,因為瘖啞中風又臥病,唯一相依為命的31歲兒子也長期罹患肝病,兩人生活困苦,全靠外界接濟。鄰居日前探視時發現,洪男兒子暴斃死,洪男已經餓了3天沒吃飯,差點命喪黃泉。里長謝春敏及恆春警方聯繫志工募集善款協助,希望洪男能平安過年。「他指著自己肚子,手指比出3,看了令人辛酸!」偶爾會到洪家關心的吳姓鄰居說,她27日深夜到洪家關心,他的兒子都會睡在父親房間旁邊,通常都會虛弱地舉手跟他打招呼。
但洪向她說已經3天沒有吃東西,他緊急找來乾糧應急,沒想到隔天送餐時才發現洪的兒子已經沒有生命跡象。恆春警方說,死者洪凱文患有嚴重肝病,卻總把親友的救濟拿去買酒、拒絕就醫,洪父瘖啞多重障礙外,還中風不良於行,都靠洪凱文照顧起居,死因主要是肝衰竭,但僅靠坊間草藥治療,超過3年未曾就醫。墾丁派出所及警分局志工吳水女、郭秀惠等人昨天也協助善款,喪葬費用也是由外界幫忙。謝春敏說,洪父生活無法自理,後續生活還有待各界伸出援手。

中風啞父餓三天,不知相依兒暴斃
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2018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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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說殺老伴原因,檢辯都靜默了
◎ 黃哲民/台北報導

前年父親節桃園一名冠夫姓的7旬劉婦在家涉持菜刀手刃結褵半世紀的重病老伴,劉婦一度謊稱搶匪入侵殺人,直到死者頭七當天才吐實,出庭宣稱:「是他(丈夫)叫我殺他的,他說他死了比較快活。」高院二審認為劉婦想藉殺夫解脫自己全日照顧的身心壓力,但她犯案時有精神耗弱與情堪憫恕雙重減刑條件,今依殺人罪輕判2年6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指出,劉婦(79歲)和丈夫及子女孫輩同住於桃園市觀音區1間2層樓透天厝,劉夫(77歲)從2015年底中風後,健康狀況快速走下坡,前年(2016年)又因傷口感染等症4度進出醫院,平時家人外出上班上課期間,全靠劉婦獨自照顧。
前年8月8日下午1時許,劉婦趁家人都不在,到廚房拿1把菜刀,涉朝丈夫頭部連續砍剁,造成至少15道銳創傷及多處鈍挫傷,劉男從客廳沙發跌落地板趴臥,因大出血當場不治。劉婦清洗兇刀、擦拭現場血跡,接到兒子打電話回家問安,劉婦謊稱有搶匪闖進屋內,持刀砍死丈夫,她躲起來逃過一劫。警方調查發現諸多異狀,劉婦起初嘴硬,但辦理丈夫後事期間常發呆恍神,經子女勸說,劉婦承認殺夫並投案,因年邁體弱,檢方裁定交保20萬元。劉婦出庭表示,丈夫生病無法自理生活,又常難耐疼痛,多次向她表明想尋死,甚至要求她動手,免得拖累家人。
一審認定劉婦觸犯殺人罪而非加工自殺罪,因子女家人都表示本案為人倫悲劇、願原諒劉婦,一審僅判劉婦5年徒刑。全案上訴高院,個頭嬌小、滿頭白髮、一臉皺紋的劉婦出庭時,因不會聽、說國語,公訴檢察官俞秀端用台語發問:「起訴書說妳長期照顧丈夫,壓力很大,無處宣洩,是嗎?」劉婦緩緩說:「是,照顧他很辛苦,我先生生病很痛苦,他說他死了卡快活。」
劉婦表示,事發當天餵丈夫吃完中飯換好尿布,「先生叫我砍他,只有我們2人在,我說不好,他就流眼淚」。劉婦說,聽到丈夫催促她動手,「我頭就暈了」,她去沙發上坐了2、3個小時,丈夫坐在椅子上也沒睡午覺,盯著她看。劉婦強調:「我們夫妻感情好!我從沒罵他,我們感情很好!」她起身去拿菜刀,「他看我去拿刀,叫我砍他,是我殺的」。劉婦的兒子坐在告訴人席,低頭不語,法庭裡只剩劉婦虛弱的嗓音和書記官繕打筆錄的鍵盤聲,檢察官和律師一時都沒講話。
高院仍認定劉婦觸犯殺人罪,因她犯罪動機雖想解脫丈夫病痛,也想藉此擺脫自己的身心壓力,但劉婦本身也病痛纏身,且從依賴丈夫變成全日照顧生命有如風中殘燭的丈夫,心情可想而知,最初雖謊稱搶匪殺人,但屬驚嚇後的掩飾,並非惡性重大,加上失智症使她在犯案當時處於精神耗弱狀態,今從輕改判2年6月徒刑,劉婦與家人沒出庭聆判。

【長照悲歌】婦說殺老伴原因,檢辯都靜默了
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2018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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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難過,婦帶兩成年兒子引廢氣自殺三死
◎ 鮮明、張喆喜/台中報導

台中市南屯區同安南巷高鐵涵洞下方上午驚傳車內引廢氣自殺3死意外。楊姓女子(56歲)帶2名兒子,分別是32歲及24歲,在車內引廢氣自殺,消防人員獲報到場時,3人均已無生命跡象,確認死亡未送醫。死者楊婦丈夫4、5年前因病過世,她與2子1女同住南屯區中和里,昨晚6時許和女兒說,要和兩個兒子去台北,3人就不知去向。警方發現,死者接水管引汽車廢氣自殺,車內有1瓶喝光的烈酒空瓶, 以及大量的嘔吐物,還有1張昨晚在苗栗餐廳用餐的發票。
警方上午在案發現場採證時,楊婦手機剛好響起,警員接聽發現是他女兒打來,告知死訊,女兒才知道媽媽及兩個弟弟身亡,至於輕生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有民眾上午7時20分許路過同安南巷,發現路旁轎車內有人引廢氣自殺,經春社派出所所到場發現車內有2男1女,警方正了解是否留有遺書等跡證,除通知鑑識單位鑑識中,另已通知楊姓死者女兒及友人到場處理後事。
警方在車內發現一張在死者住處附近的五金賣場發票,購物時間為昨天下午5時52分,警方前往五金賣場調閱監視畫面,發現是楊婦的大兒子獨自前往購買,除買一條塑膠伸縮水管外,還買了一包長條的束帶,其中水管用來引廢氣,束帶放在車內仍未開封。據賣場店員表示,該名顧客主動向店員表示要購買水管及束帶,店員指引他貨品位置後,還幫他剪了約15尺的水管,看起來並無明顯異狀。
鄰居表示,楊婦一家批發水果為業,尋短原因疑與積欠債務有關,案發前還跟鄰居借錢,每次10萬、15萬,還有鄰居說借了300萬,疑似楊婦丈夫留下的債務。而兩名兒子身體狀況正常,平日遇人也都會打招呼,但有簽牌習慣,疑有賭債。中市社會局科長吳文楦說,楊家母子三人沒身心障礙,也沒申請補助,若生活陷困境,社會局可安排慈善團體協助,或由就業服務中心幫忙找工作;衛福部玉里醫院副院長劉駿熒說,好賭者常因情緒焦慮,藉賭博獲滿足,賭輸後向親友借不到錢、人際關係變差,又因焦慮而更想賭,陷入惡性循環,親友可勸導或找精神科醫師協助尋求戒賭。

年關難過,婦帶兩成年兒子引廢氣自殺三死
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2018年01月26日
疑扛父債難清償,水果盤商一家三口輕生
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2018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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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心理學會委員:願天下有情關終得眷顧
◎ 曾治淇/台灣諮商心理學會公共政策委員

台大潑酸案造成一死三傷的慘絕悲劇令人錐心,而事發之後的公眾輿論亦來回於情殺議題、校園安全問題及同性伴侶等議題間白熱發酵。悲劇雖已然無法逆轉,然事件所帶給社會之衝擊及其後所產出上至政府下至民間的相應言說與作為,卻足以決定這類事件於未來社會的其他發展走向及版本改寫之可能,故筆者身為台灣諮商心理學會公共政策委員,本心理專業發聲之責無可旁貸。以下分別就三項事件熱議要點做出呼籲:
① 汙名之心不可有
此次事件為感情糾紛所引發,只是剛好事件中的伴侶為同性,與多數情殺事件為異性戀對照下成了異數,故可能被誤解或遭有心人士胡作文章,意圖將輿論導向或事件定調為同性戀是可怕的、是自取滅亡的、是必遭天遣的、是將為神所降罪的、是自作孽不可活的等妖魔化描繪,皆非我們所樂見且需予以遣責的。校園喋血已屬人間悲劇,而任何再意圖藉此汙名同性伴侶之言行,形同在傷者傷口撒鹽,叫死者蒙冤,讓同志朋友的社會處境雪上加霜。試想,若今日同性伴侶是為公眾所認可的,則同志朋友在遭遇情感衝突之時,將更敢於求助尋求資源,而無需遮掩、隱瞞、躲藏於櫃內,如此慘案遂得以更有效避免及預防。
② 情感教育及心理衛生推廣之落實
戀愛學分為大學必修課程已為常言道,而現實是許多學子從國高中甚至國小便開始投入戀愛關係,惟能有幾對伴侶可從學生時期便一試定終身,故分手這門滿是苦楚的情關功課更是必修不可,然校方能否正視學子所需,在升學主義當道、大學職訓局化的當代教育環境下,給予適切的情感或生命教育,讓學子在修習感情學分的路上,得以有所裝配不致摸著石頭過河。另外,學生輔導法雖已立法上路,然在相關罰則等配套措施尚未落實之下,諸多學子仍未受到心理衛生資源的福蔭所庇。少子化的衝擊讓校方傾大把資源於招生搶人,然學子入學後的身心照護資源是否也能到位,讓學生在情關難過時得以求援或被照見,則需善加考量。
③ 莫叫好奇心淹沒了同理心
潑酸事件舉國嘩然,媒體為求收視率對家屬等關係人窮追不捨,閱聽大眾追蹤事件原委並以鍵盤評判歸因,過度獵奇獵巫之舉無益於傷痛之彌平與修復,甚至造成當事人、家屬等關係人的二度傷害。故呼籲社會大眾,好奇心與八卦雖屬人之常情,但仍需慎防以再造惡業的方式滿足之,並盡可能以同理心看待事件關係人,讓亡者安息,讓生者安身、創痛得療癒。
回顧過往,2014年北捷隨機殺人案催生了《學生輔導法》,2010年八德國中霸凌事件促使《國民教育法》修正讓國中小進駐心理輔導人員,1999年921大地震後因應國人心理創傷需求訂定了《心理師法》。如果人們總得在慘烈教訓後才得以痛定思痛改前非,那麼這一次,我們是不是可以多做些什麼,叫類似這樣的社會事件,讓人生卡關的有情眾生,在從今爾後的台灣,得以改寫出不同的結局?

諮商心理學會委員:願天下有情關終得眷顧
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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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醫院41死大火 看醫療安養機構安全隱憂
◎ 宋郁德/中華民國仲裁人

韓國南部慶尚南道密陽市的「世宗醫院」,26日上午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密陽消防署長簡報指出,世宗醫院建築因沒有裝置自動滅火器,導致災情嚴重,造成41人死亡、18人重傷及113人輕傷,死亡人數還有可能會增加,是韓國15年來最嚴重的公安事故。南韓總統文在寅已經下令召開緊急會議,除了掌握火災原因,政府也要拿出防災對策,防止複合式大樓再次傳出重大火警慘劇。綜觀目前安養中心設於避難層或高樓層都有,由於入住老人往往需要藉助他人協助避難,且在垂直避難上具有其逃生能力不足及意識薄弱。
即使是能夠獨自步行避難的老人,往往有無法有效使用避難設備進行垂直避難之情況,更何況是需要藉助輪椅、活動病床或擔架的老人,其垂直避難更具高度的困難性。在醫療照護機構的避難疏散設計中,首要考量行動不便病患與醫護人員之數量比例。在避難過程當中,避難人員的疲勞程度、尋找逃生路徑,以及垂直分量疏散(運用樓梯或電梯疏散),都是重要的考量因素。綜上所述,可見除了建築本身基礎設計之外,建築使用功能與內部人員人口特徵,都係高層建築在進行防火安全避難設計的重要考量。
惟有針對內部人員特質與疏散行為評估,才能設計出完善的防火安全避難計畫,快速完成火災疏散工作,有效降低人員傷亡。因此有了「在火災居室離室避難;非火災居室初期就地避難」的概念,採取就地避難,但就地避難空間的安全條件須有一定的要求。故依「建築技術規則」第99條之一(2013年1月1日施行)規定:「供下列各款使用之樓層,除避難層外,各樓層應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設備分隔為二個以上之區劃,各區劃均應以走廊連接安全梯,或分別連接不同安全梯。
高齡者避難移動不易,所以以水平避難模式為原則,來改造設施設備及進行避難演練。強化建築防火設施設備功能,降低火災機率及避難風險,以減少對緊急人力搬遷的依賴。業主是否嚴格遵守法規的要求並且落實規定,當然是一個議題,但是法規本身是否符合時代的需求,特別是人口老化嚴重的現代,更值得檢討。現有的機構,如何輔導讓他們達到實質安全固然重要,但是讓未來新設立的機構的硬體能達到基本安全門檻更加重要。安全只是一個民眾福祉的60分標準,台灣在追求更物美價廉的服務時,時常忘記安全的重要性,沒有安全保障,其他的承諾都是空談。

南韓醫院41死大火 看醫療安養機構安全隱憂
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2018年01月27日


難道台灣的民主容不下非『性』教育的傳統信念?
◎ Lisa/守護台灣 成員

過去的台灣被權威政權獨裁統治,然而步入21世紀的台灣,不但有三級貧戶出身的陳水扁總統,抗議的民眾可以向馬英九總統丟鞋,也可以癱瘓立法機關卻不會被定罪,今日的台灣社會對於民主與不同言論表達的包容性早已是全球第一。江河清先生於日前再次投書《蘋果》即時論壇質疑「家長」乃是「宗教認同」而干預「性別平等教育」,並將家長們對於爭取「守護孩子」及「參與教育權」的請求硬是貼上了「歧視」這個大標籤。對於江先生如此毫無立論之言詞,守護台灣等家長團體深表遺憾。
民主當道的世界潮流,社會公民人人明白「認可言論自由,並接受存同留異(agree to disagree)」的道理。當討論公共議題時,正反雙方都應針對「議題本身的影響」提出理性的論述,好讓社會可以公正思考。然而,許多左派性文化解放團體,如江先生般欠缺實質論述與舉證,只剩下單調的「你宗教、你歧視」的無限跳針回圈,實在難謂有民主風範。
首先,沒有任何人應該要因為自己的「性傾向」受到社會或是任何人的歧視,這是《憲法》及國際條約對於人權的保障。同樣,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乃是我國《憲法》第7條,及《聯合國人權宣言》第2條及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都清楚明文確認任何人民,也不得因其「宗教信仰」而被社會或任何人所歧視。
宗教信仰,無非是一套哲學思想體系,任何東西方的宗教都像儒家思想一樣,對社會有著很大的影響,並成為文化民俗的一環,而宗教或禮制的目的也是依照「道德觀點來勸人向善」。左派性文化解放團體所倡導的是基於其「思想體系」下的一套行為標準,江先生當然可以主張「性-可以自己探索」的教育,但只是為何一位過「齋戒月」的母親(或父親)依照其「道德觀念」要求其孩子的教育在求學時期應該遵循「性節制」及「性保護」就是歧視呢?
民主多元的當下,「任何公共議題」都可以被「任何人」從「任何一個角度」去檢視、去討論,這才是正常!然而在「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中,左派性文化解放團體只是一昧偏頗強調「性解放」是對於「性少數」族群最好的,卻沒有從「社會大多數(會被異性所吸引的學生)」及「文化上少數 (如:東南亞文化)」的角度去提出舉證。
社會上左派團體(包括江先生在內),都未對於上述這些大哉問有所實際回應,只是一再盲目的打壓及強烈攻擊「家長的聲音」,這實在是一個民主的悲哀。我們因生養孩子們而成為「家長」,「家長」的重責無法輕易推卸,「家長」的身分也不是包裝而能輕易得到,不論這些家長們的宗教信仰為何?亦請江先生秉持民主風範,勿再施壓抨擊!
最後,守護台灣想要回覆江先生所指控的「舞弄家長身分」及「最高的優先選擇權」等疑義。道理其實很簡單,也是人人能懂。教育的主體是人民,只是當國家主人翁尚未長大前,父母代表了兒童,孩子的身上的DNA由父親和母親的DNA所組成,最了解孩子需要的是父母,在教育議題上,政府應該服務的對象是人民,而不是意圖改造社會的左派人士。

難道台灣的民主容不下「非『性』教育」的傳統信念(包含宗教)?
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2017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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